原帖由 p.nut 于 2009-4-26 16:04 发表
性质好像并不完全相同。
报信的告诉我孩子被欺负了,我自然不会臭骂他而且还会感谢他。
如果吕楠跑到我家告诉我我的某个在精神病院的亲朋受到如此如此待遇,
我也不会臭骂他同时感谢他。
可是,事实并不是这 ...
首先,我想说的是,这不是艺术.主要原因是,现在,艺术这个词已经让我很莫名其妙了,而且,纪实摄影和艺术是在是搭不上边.
其次,如果我们觉得吕楠这么的目的只是为了挣钱,那我想我们就错了,因为这样的事情是觉得挣不到钱的,如果大家去了解一下吕楠,我们会发现,他很穷.我想,如果一个照相的想挣钱,可以用很多其他方式,而且绝对很挣得比纪实来的多得多.
再其次,如果他是为了名,我想,吕楠在国内,知道他的人一定很少.我想,他的行为是很难为他挣到什么名气的.
最后,如果这些照片里面有我的亲人的话,我可以肯定,不用等到吕楠去拍,我一定会先于他做这个事情的.因为,我绝对不希望自己身边的人受到这样的待遇的,哪怕他有精神病.
另外,前一阵子我正好看到一期中国新闻周刊,那期的主题是谁被送进了精神病院,看完里面的报道,我才发现,很多精神病院和一些家庭勾结,强行把没有精神病的人送进精神病院,具体的事例太多,大家可以在网络中寻找,而且,绝对不是个例,已经成为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因为精神病这个问题,到目前,还是一个非常难以用法律规范的社会情况.
[ 本帖最后由 冷奴 于 2009-4-26 16:48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