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08-6-25 23: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valokist 于 2008-6-25 23:01 发表
这段见仁见智, 我不置可否.
我主要对第二个三七不满. 为什么剩下的当中有七是器材原因? 我倒认为器材原因不到十分之一. 如果你说这个器材包括完全理解手里的器材, 用好用活手里的器材的话, 我认为比例再高点, ...
哦。本来无法定量的感觉,只能定性地,半定量地揣摩啦。
换句话说如果你说一张好照片当中有70原因是像质, 虚化等, 我只能认为你对照片的理解或你的观众对照片的理解还在初级阶段.
初级,非常初级的。
之前那个, 一张布列松的大作和一张性感美女同放在flickr上, 毫无争议性感美女受欢迎, 但你想用这个事实说明什么呢? 作为一个摄影师料理什么作品给你的读者是由你全权决定的. 结果取决于两点, 一, 你的受众是谁, 二, 你到底是想取悦他们还是想引导他们进入你构筑的影像世界.
这是另外一个问题了。涉及你是要以自我为中心还是一客体为中心了。我不贬低美女照,也不认为布列松就是摄影的全部。
你补起来了。我也跟着补。
再补充一点, 我认为从选择被拍物开始就己经进入技术范畴了, 这是摄影需要的眼力和表现力这两者其中之一, 甚至我认为眼力比摄影技巧和表现力更重要. 这是我们认识上有差异的地方.
没有界线了。无法肯定,也无法否点。
[ 本帖最后由 DigiPub 于 2008-6-25 23:24 编辑 ] |
|